日前,廣東省清遠市對外發布《清遠市“十二五”期間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2013年至2014年,清遠市城區主、次干道的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100%,各縣(市、區)城區達80%以上。鼓勵采取獨資、合資、合作、聯營以及BOT、BT、TOT等多種市場化模式,開展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的建設運營。
清城區確定為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單位
《方案》明確,“十二五”期間,清城區為清遠市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合理配置垃圾分類收集袋、分類收集桶、分類運輸車輛等;要建設與垃圾分類投放、收集相匹配的垃圾分類轉運設施和處理設施;對垃圾混合收集轉運站進行升級和改造;完善以社區廢品回收站為基礎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建設和再生資源交易集散市場建設;重點推進家庭垃圾干濕分類,鼓勵居民將廚余垃圾與其他垃圾分別放置并單獨投放,逐步建立廚余垃圾收運系統。生活垃圾分類經驗成熟后,在全市大力推廣。
《方案》要求,完善生活垃圾收運體系。根據“一鎮一站”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間,全市各鄉鎮(街)要建設生活垃圾轉運站86座。其中,清城區6座、清新區8座、英德市24座、連州市12座、佛岡縣6座、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7座、連南瑤族自治縣8座、陽山縣15座。
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建設和運營
《方案》要求,各地要制訂并逐步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合理制定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全面落實收費制度,為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提供穩定的資金。
《方案》提出,要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資金以各縣(市、區)的財政投入為主。各地要通過市場化手段,拓寬投資渠道,鼓勵社會資金參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營,引導有條件的大型企業參與投資,實現投資主體社會化、多元化。鼓勵采取獨資、合資、合作、聯營以及BOT、BT、TOT等多種市場化模式,開展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的建設運營
另外,《方案》還提出,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工作是一項重要的民心工程,納入了清遠市科學發展觀考評體系,作為對各級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市政府將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各縣(市、區)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給予適當的資金補助。對生活垃圾處理項目建設進度快、完成任務好的縣(市、區),要予以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將按照要求,對相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目標
2013年至2014年,清遠市城區主、次干道的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100%,各縣(市、區)城區達80%以上。
2013年,清遠市及下轄各縣(市、區)要編制完成全行政區域的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理設施專項規劃,整體推進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理工作。
2013年,全市100%的建制鎮建成1座以上生活垃圾轉運站并投入正常運營。2014年,全市范圍內適當增加轉運站,達到合理布站,市、縣(市、區)、鎮、村垃圾轉運體系實現全覆蓋。
2013年,各縣(市、區)建成1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廠),全市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80%以上;2014年,全市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以上。
2013年,以清城區為試點,啟動建立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廚余垃圾的單獨收運網絡工作。